11月4日,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发布了针对一起球迷不当行为的警情通报。事件发生于11月1日的中国足协杯半决赛上,云南玉昆与大连英博的比赛正酣,球迷钱某昆(男,52岁)因情绪激动,在比赛进行期间,将一支鼓槌投向了球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8条的相关规定。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决定对他处以七天的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同时禁止其在未来六个月内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赛事。
这场精彩的对决在玉溪高原体育运动中心进行,最终云南玉昆以4比3战胜对手,成功晋级决赛。比赛的第48分钟,大连英博外援斯坦丘打入关键进球,使比分反超到3比2。在随后的庆祝环节中,钱某昆因不满情绪失控,将鼓槌抛向场内,直接击中了阿利米的腿部,致使球员跌倒在地。
11月3日,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就此事件发布了官方说明,再次重申了对事件的关注与重视。俱乐部在声明中回顾了当天的比赛情况,指出球迷在比赛期间向场内抛掷物品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赛场秩序,违反了赛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同时也对俱乐部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为此,俱乐部对内部管理及保障措施进行深刻反思,并决心落实整改。 ut88
事件发生后,俱乐部迅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核查,调取了现场的录像资料,约谈了涉事的球迷协会负责人,全面了解事件经过,厘清责任。根据《球迷团体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俱乐部决定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责令麒麟球迷协会进行全面整改,深入排查管理漏洞,并组织全体会员进行文明观赛和赛场纪律的专题教育,改进内部管理制度。俱乐部将全程跟踪整改进展,若有后续违规,将严厉处理,甚至注销该协会的官方认证资格。
其次,对于投掷物品的涉事球迷钱某昆,俱乐部决定立即终止其在玉溪高原的观赛资格,并要求麒麟球迷协会将其开除,撤销其所有职务,并终止一切会员权益。此外,钱某昆将被纳入俱乐部的黑名单,禁止参与未来六个月内的所有赛事及相关活动。
俱乐部强调,所有球迷应严格遵守赛事规则和赛区管理规定,恪守文明观赛的底线,理性看待比赛与庆祝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观赛环境。 ut88